机房内的通道和设备间隔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柜正面相对排列时,其净距离不应小于1.5m;
2)背后开门的设备,背面离墙边净距离不应小于0.8m;
3)机柜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机柜侧面离其他设备净距不应小于0.8m,当需要维修测试时,则距墙不应小于1.2m;
4)并排布置的设备总长度大于4m时,两侧均应设置通道。
5)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2m。
11.4.4 消防控制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 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物内首层的靠外墙部位,亦可设置在建筑物的地下一层,但应按本规范第7.2.5 条的规定与其它部位隔开,并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3 严禁与消防控制室无关的电气线路和管路穿过;
4 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它可能影响消防控制设备工作的设备用房附近。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第2.3.4条 主机房内通道与设备间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两相对机柜正面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二、机柜侧面(或不用面)距墙不应小于0.5m,当需要维修测试时,则距墙不应小于1.2m;
三、走道净宽不应小于1.2m。